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章程 > 正文

西安财经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2日 16:13

西安财经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构建了以统计学为特色,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法学、理学、工学、文学、艺术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校办学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西安市翠华南路44号、西安市翠华南路105号、西安市小寨东路64号。学校办学类型:公办。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培养复合型、研究型专门人才,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养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学制

专业类

会计学

两年

工商管理类

金融学

两年

金融学类

注: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我校接收跨校报考。报考考生为2025年陕西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4年和2023年陕西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注:已考取硕士研究生或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学生不得报考)。

3.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查询。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补充规定。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9:00—28日 18:00 截止

2.报名方式:考生务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zhaosheng.xaufe.edu.cn/bmpt/exwbm/,按照系统操作要求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

3.报名考生需按系统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西安财经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扫描件;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免修图蓝底1寸彩照(推荐使用本科学历照片,图片格式支持jpg/jpeg/png)。

(4)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学院或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可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证明)。

(5)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hinadegrees.com.cn/)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与学位认证报告可暂不提交,可于入学报到时补交)。

(6)加盖所在大学教务处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四年成绩单(含绩点)原件扫描件。

注:考生上传的所有材料要求以“报考专业+身份证号+考生姓名”命名。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完成所有报考要求。报名材料扫描件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上传的报名材料务必完整并确保电子文件内容正确,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25年6月初在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xaufe.edu.cn/)进行公示,资格初审合格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届时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核与录取

1.学校组织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线下面试,分别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两个方面进行考察。

2.有关面试具体安排详见我校后续在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xaufe.edu.cn/)发布的面试通知。

3.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考生大学期间平均绩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拟录取学生名单将在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西安财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六、报到及复查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2.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保证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者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入校管理

1.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因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开学前向学校请假。未请假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学制两年,只进行专业课学习。全日制学习、收费标准参照同专业本科收费标准执行。

3.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八、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措并举的学生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32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42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700元。

4.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5.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二)学校资助

学校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少数民族学生学业进步奖、第二课堂活动奖励、诚信基金、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缓交学费和学费减免等多元化学生资助项目。

(三)社会资助

学校目前设有6个校友奖学金项目:神禾奖学金、莱特奖学金、明泽奖学金、外国语学院高煜奖学金、经济学院高煜奖学金等。

九、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2.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毕业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5.本简章由西安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十、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邮编:710100;联系电话029—81556128;

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xaufe.edu.cn/。


联系我们
  •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
  • 邮编:710100
  • 邮箱:
招生咨询
  • 咨询电话:81556128
  • 西安财经大学 招生办公室
  • 招生微信公众号